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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起,北京执行“认房不认商贷”

楼花网 ·

2023/11/01 12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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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1日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将优化住房公积金“认房又认贷”政策,自11月1日起,有商业贷款记录、无公积金贷款记录,且在北京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,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根据最新政策,北京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。

在北京市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,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,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,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,住房记录与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的,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,或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,不予公积金贷款。

按照现行政策,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。

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。

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,住房公积金贷款也给予了政策优惠。按照新规定,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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